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分的公告
2016-4-8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分的公告
承当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干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公司于2015年7月9日表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许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团体”)许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许诺增持部份股票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015年10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安团体通知,国安团体于10月29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定向资白癜风能看好吗产管理方式,增持中葡股分股票20万哪家治疗白癜风医院好股,占中葡股分总股本的0.02,成交均价6.67/股,成交金额133.4万。
本次增持前,国安团体持有本公司367,453,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70。全部为无穷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持后,国安团体持有本公司367,653,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72。全部为无穷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持行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分行动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干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本次增持结束后国安团体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前次增持股分在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表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分的公告》(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国安团体许诺将继续严格实行之前做出的相干许诺,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分行动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干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实行信息表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一五年十月2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