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总结小儿秋季腹泻禁止应用这些
2016-12-1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1.禁用氟哌酸(喹诺酮类抗菌药物)
喹诺酮类抗菌药包括:诺氟沙星(氟哌酸)、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
喹诺酮类药物可致骨关节病变,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禁用。
2.禁用庆大霉素口服制剂(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
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妥布霉素、大观霉素等。因为氨基糖苷类容易导致儿童耳聋,还可能引起肾衰竭,6岁以下儿童应禁止使用这类药品(卫生部)。
特别提醒:虽然硫酸庆大霉素颗粒、硫酸庆大霉素咀嚼片都属于儿童剂型,当胃肠道发生炎症时,口服庆大霉素也可通过胃肠道吸收进入血循环,但使用不当也可引起耳聋和肾衰竭。
3.新生儿禁用呋喃唑酮
新生儿禁用呋喃唑酮。新生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易诱发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
呋喃唑酮主要用来治疗由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细菌性痢疾和细菌性肠炎。秋季腹泻是由轮状病毒引起的,用呋喃唑酮治疗不但收不到治疗效果,还容易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特别提醒: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磺胺类抗菌药物。磺胺类药物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浓度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4.禁用复方地芬诺酯
复方地芬诺酯是由地芬诺酯、阿托品组成的复方制剂,2岁以下儿童禁用。
地芬诺酯为哌替啶(麻醉药品)的衍生物,有与吗啡相同的基本结构,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等,作用强烈。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且死亡病例集中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
5.禁用洛哌丁胺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洛哌丁胺。
洛哌丁胺的化学结构类似氟哌啶醇和哌替啶(麻醉药品),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阴茎水肿、麻痹性肠梗阻、急性肾功能衰竭、意识障碍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
山海丹鱼金注射液直肠给药治疗秋季腹泻:
临床治疗:潜伏期:(3—6个月)上午鱼金1ml,(6个月—1岁)鱼金2ml,1天两次,下午,鱼金注射液+维B65-10mg;
高峰期:(6个月—1岁)上午,鱼金2-4ml+维Bmg+维生素Bmg+蒙脱石散;下午单用利巴韦林;
(蒙脱石散:3—6个月,1g;6个月—1岁,1.5g)(供参考)
C、食欲不振:(3—6个月)鱼金+参苓白术散1g;6个月—1岁,1.5g)(案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