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患者碘131I爱克妥昔单抗治
2016-11-30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1.药物简介
碘[I]爱克妥昔单抗注射液是治疗人结肠癌的CEA人源化抗体放射免疫治疗剂。
本试验适应症是晚期恶性肿瘤。
2.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确定表达CEA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对药物的最大耐受剂量。
次要目的考察药物单次给药及连续给药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观察患者体内抗药性抗体产生情况。
确定药物在体内肿瘤及各器官组织中的代谢规律;肿瘤及各器官组织中的内照射吸收剂量及与用药量的关系;初步观察药物的抗肿瘤疗效与吸收剂量及与用药量的关系。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他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24人
4.入选标准
1经病理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结直肠癌、胃癌、胰腺癌等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耐受;
2血清CEA升高(高于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上限);
3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根据RECIST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ECOG评分≤1分,18岁≤年龄≤70岁,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
6既往全身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结束4周以上(应用亚硝脲或丝列霉素化疗者停药6周以上)或大于5个半衰期,并且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基本恢复(≤CTCAE4.级),不包括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2级的神经毒性;
74周内未接受大的手术;
8左心室射血分数需≥50%(超声心动检查);
9入组前2周内实验室检查:1)血常规检查标准(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a)血红蛋白(HB)≥90g/L;b)白细胞计数≥3.0×/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L;c)血小板(PLT)≥×/L。2)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a)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倍ULN,如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倍ULN;c)血清肌酐(Cr)≤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3)甲状腺功能正常(T3、T4、TSH在正常值范围内)。
10育龄女性应为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11能接受在核医学病房隔离治疗并观察不良事件和疗效。
5.排除标准
1对碘过敏的患者;
2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1)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mmHg,舒张压>90mmHg)患者;2)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QT间期≥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3)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AE4.03分级2级);4)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HBVDNA1×IU/L或HCVRNA1×U/L)或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5)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7)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8)既往或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合并完全或者不完全肠梗阻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9)具有癫痫发作并需要治疗的患者。
3任何部位曾行根治性放疗,或红骨髓受照射范围大于25%;
4抗药性抗体(ADA)阳性;
5存在骨转移并引起严重骨痛症状需局部放疗的患者;
6存在脑、脑膜、脊髓原发或转移瘤;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和育龄期女性进入试验前检测HCG阳性者;
8研究开始前4周内采用了或正在采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
9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10患有精神性疾病不能依从研究方案者;
11既往使用过类似CEA偶联碘的其他单克隆抗体类药物的患者;
12部分凝血酶原时间或/和INR及凝血酶原时间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除外);
13存在大量胸水或腹水伴有临床症状需要持续引流者。
6.研究者信息
姓名
徐建明
职称
主任医师
邮政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内科楼5层
邮编
071
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
研究联系人:陈玉玲主治医师-
本试验信息来自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和研究者。